叛逆期的年轻人很可怕,懂法的叛逆期年轻人更可怕。大家都有过叛逆期也都清楚处于那个阶段的可怕,用法律惩罚这些年轻人又有些不忍,这是我国的法律现状,问题就出现在这个“不忍”这里。大家可以发现之前的一些新闻报道,闯红灯的人被撞司机要负一半责任,到后面的春晚小品扶不扶,还有很多公然的碰瓷者不给钱就砸车玻璃...造成这些问题的都是法律的酌情不公处理,对弱势群体的人道主义援助。很多有钱人的钱都是靠自己的不断努力挣来的,这些公然违法弱势群体凭什么就应该受到救援?
至于上面提到的年轻人违法问题,立法调低年龄也是不妥的,应该是立法判定这个年轻人是否有类似,我年轻犯法无罪想法,然后故意犯罪的,如果属于知法犯法那就应该用法律手段制裁,而不是以年龄判定是否判定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