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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岁幼女遭强奸染上妇科病无钱医治(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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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岁幼女遭强奸染上妇科病无钱医治(图)

医院护士为女童买来盒饭,并陪她吃饭。



3年前,年仅5岁的重庆籍女孩阿妹(化名)跟随单亲妈妈冉某在东莞打工生活时,不幸被一名中年男子强奸。涉案男子覃某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,附带 民事赔偿5000元。视频:5岁幼女遭强奸染上妇科病无钱医治
来源:南方电视台《今日一线》3年来,阿妹竟染上了妇科病,饱受摧残。无钱为女医病,且认为法院量刑过轻的母亲冉某,昨日带着女儿来到广州求助,并欲继续上诉。

  女童被带走性侵犯

  现年37岁的单亲妈妈冉某是重庆人,16岁那年来到广东打工。2002年,冉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湖北籍男子张某,一年后,尚未拿结婚证的冉某,为张某生下了女儿阿妹。“他好赌,经常彻夜打麻将不回家。”冉某称,恶习难改的丈夫,最终偷偷离她而去。

  无奈之下,冉某只能带着年幼的女儿,在东莞市人民公园南门一带,靠摆摊卖玉米为生。2008年6月8日,冉某让同在附近做摊贩生意的男子覃某,帮忙回出租屋拿些玉米。覃某随后骑着三轮车,带着冉某的女儿阿妹离开。“过了两三个小时才回来。”

  冉某称,事后她追问5岁的女儿才得知,女儿的裤子被覃某弄湿了,并被抱到床上睡觉,离开时覃某给了女儿2.5元钱,让阿妹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。

  涉案男子被判七年

  冉某其后在给女儿冲凉时,发现女儿下体红肿,有擦伤,又羞又恼之下,找到覃某当面对质。“他一开始不承认,我就拉他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。”冉某称,医生得知此事后,建议冉某先报警,覃某当场被警方控制。

  警方经调查并对女孩阿妹进行了法医鉴定,确认男子覃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。据判决书显示,2008年11月份,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决覃某有期徒刑7年,并附带民事赔偿5000元。

  目前,覃某已在服刑。不过冉某称,法院判赔的5000元,她至今一分钱都没拿到。另外,冉某咨询了相关律师,认为法院对覃某的判决,无论是从刑责上还是从民事赔偿上都过轻,她不满判决欲继续上诉。

  染上妇科病无钱医

  “这几年来,她经常在尿尿的时候喊疼。”冉某称,女儿疑在遭受强奸之后,患上了妇科病,一直未愈,最近越来越重。在多次寻找政府部门之后,东莞市中级 人民法院的法官为冉某申请了1.5万元的法律援助金,阿妹也于今年顺利入读小学一年级。可一边要交学费,一边要治病,冉某称援助金花光,她已经无法担负起 女儿的医疗费用。

  昨日上午,冉某母女在好心人的帮助下,赶赴广州仁爱天河医院接受免费救治。得知此事,不少好心市民前来捐款。“我还想继续上诉。”冉某称她将向省检察院等单位寻求帮助。


我不想过多评论人性这个问题。也不想评论一个2块5毛钱的事件。但是我想告诫各位看官。只要是自己的亲人。就一定要保护好。社会的黑暗。已经不再是局限于某些地方。人类道德的败坏也不局限于某些人。经济越发达的地区。出现坏事的几率也就越大。学历越高。作恶时造成的危害也就越大。希望大家一生平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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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近评分记录
  • 纳兰红豆 金币 +10 道德沦丧至此 2011-11-17 22: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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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是太没有人性了连小孩都不放过,应该枪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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哎,听到这类事,感觉现在的中国,已经无法用道德沦丧来形容了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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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渣,败类,这种人直接就是出门就让撞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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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事能毁掉一个5岁女孩的一生~~才判那禽兽那么一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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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狗日的绝对应该枪毙,活在世上也是浪费粮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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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怜的孩子。身体上的病是花钱能治好的,但心灵上的创伤将缠绕她一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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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人留在世上干什么?应该枪毙 他给小女孩造成的伤害是一辈子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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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社会太让人失望了,真心希望孩子们能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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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个男人揪出来,可以拉出去在广场上执行枪决
不是什么人都有人权的。这样的人死一个就少一个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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